1)第71章_宋氏家族全传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1882年吉林机器局首铸银元,1889年广东亦设局铸造,其后各省仿之。1914年北京政府颁布“国币条例”,铸造袁世凯头像银币,重7钱2分;当时通行全国,起过主币作用。但市场上仍是银两、银元并用,如此极不利于中国当年商品经济的发展。

  1928年3月,浙江省政府向国民党政府提出《统一国币应先实行废两改元案》,指出“中国货币之紊乱,至今日已达极点”,“自民国建立以来,银元需要既繁,流通亦广”,“现元宝数量又如此之少,实无沿用银两之必要”。该提案请求废两改元,“积极实行,以立中国币制之基础。”

  这一提案呈送到南京政府财政部部长的办公桌上时,立即引起了宋子文的高度重视。

  1932年上半年,内地银元大量流入上海,达5447万元。比之以往,增加很快。一般舆论也认为废两改元机不可失。上海工商界的代表也致电国民政府,表示“对于废两改元之原则莫不一致赞同,切盼实现”。因此,当时废两改元的条件渐趋成熟。

  1932年7月7日,宋子文在上海召开银行界会议,讨论废两改元问题。来在这次会议上,确定了废两改元之原则:一、废除银两,完全采用银元,以统一币制;二、采用银元制度时,旧铸银元仍照旧使用;三、每元法价重量决定后,即开始铸造新币。当时,上海钱庄闻讯后,即召开会议,并致函财政部表示原则上同意废两改元,但需假以时日,不应操之过急。7月22日,宋子文决定组织废两改元研究会,就废两改元之事进行专门研究。

  1933年3月1日,宋子文指出“为准备废两,先从上海实施,特规定上海市面通用银两与银本位币二元或旧有1元银币之合原定重量成色者,以规元7钱1分5厘合银币1元,为一定之换算率,并自本年3月10日起施行。”于是,上海从当年3月10日起,各行各业的交易往来,一律改用银币计算。

  上海废两改元之后,国民党政府又于1933年4月5日和6日,先后颁布废两改元的布告和训令,规定自当年4月6日起,听有公私款项之收付与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须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凡持有银两者依照《银本位币铸造条例》的规定,请求中央造币厂代为铸造银币,或就地送交中央、中国和交通三银行兑换银币使用。

  在宣布废两改元之前,国民党政府预先于3月1日公布了《银本位币铸造条例》。其主要内容是:“银本位之铸造专属于中央造币厂。银本位币定名日元。总重26.697公分;其中含银88%,铜12%,即合纯银23.493448公分。”

  当时,宋子文为使

  请收藏:https://m.mfbqg.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