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一十章 在细雨中呼喊(中)_重来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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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况玉林也说:“我那天看一个收破烂的腰里还别着个传呼机。”

  “你可别瞧不起收破烂的,他们个个都是万元户。”

  像王明伟这种情况,连犯罪嫌疑人都算不上。

  既没有死者,也没有作案工具,更没有见证人。

  仅凭一件染血的毛衣,就觉得对方有罪,这个确实不行。

  只能先了解一下情况。

  省局这边比较省事,不用公安下乡,直接让地方派出所把王明伟带过来。

  秦咏梅还特意吩咐:“要客气点,就说协助办案。”

  新年刚过,乡镇派出所的公安就把王明伟领来了。

  王明伟留着平头,穿着虽不时髦,但也干净利索,根本看不出是个民工。

  而且城里的男青年,一般到了二十五六岁以后都会发胖。

  就像80年代以前东北地区流行扁头一样。

  眼下,东北地区流行肚子。

  男人挺着个肚子,被称为芝麻肚。

  一看就是个小老板。

  大姑娘小媳妇都会多看两眼。

  王明伟没肚子,反而比城里的同龄人略显年轻一些。

  二十七八岁的人,看起来就二十多岁的样子,像个大学生。

  等他坐下来,他的双手立刻就出卖了他。

  他的手很大,手指头很粗,一根手指有女孩子两根那么粗。

  手是可以后天变大的。

  长期劳动的人手会比寻常人大很多,手指头也会渐渐变粗。

  秦咏梅和翟队跟他寒暄几句后,翟队拿出了那件羊绒毛衣。

  秦咏梅暗暗观察王明伟的脸色。

  王明伟目光里有一丝惶恐闪过,但很快就恢复了镇定。

  “这是你的吧?”

  “没错。”

  “哎哟,这毛衣不便宜啊,得三四百吧。”

  “是啊,快四百了。”

  “真舍得啊,这沾的是什么啊?”

  “血。”

  “什么血?”

  “鸡血。”

  秦咏梅预料到王明伟会狡辩。

  但没想到他这么镇定,以他的文化水平回答的这么痛快,唯一的可能就是他说的是真话。

  这一样一来,这个案子就不成立了。

  没有被害人,没有作案现场,更没有凶器和凶手,哪来凶案?

  翟队冷笑:“那你为何要千里迢迢把毛衣扔到飞机场?”

  “没有千里迢迢啊。”

  翟队这属于厕所里摔盘子臭(瓷)词乱崩。

  碰上王明伟这种小有文化的根本不管用。

  翟队有些尴尬:“少在这里狡辩!飞机场离市区这么远,不就相当于千里迢迢吗?”

  王明伟笑了:“好吧。31号那天我回乡下去,半路在机场附近换车,所以……”

  “这……”翟队一时语塞。

  秦咏梅叹口气:“你一个乡下的孩子也忒不会过了,几百块钱一件的毛衣沾了点血,随便就扔了。”

  “是这样。”王明伟不紧不慢地说:“我们乡下有规矩,就是不把晦气的东西带到新年。马上快过年了,所以我就把沾血的毛衣扔了。”

  秦咏梅不由得暗暗赞叹:思维很缜密啊。

  翟队撇嘴:“胡扯!你不是酒店乡的吗?我老家离你们那里也不远,怎么从没听说这个风俗?”

  王明伟微微脸红:“或许是我们家自己的习俗。”

  “不光毛衣沾血了吧?”

  “是啊,衬衣也沾了,也让我扔了。”

  “扔到哪去了?”

  “就扔在大东路的一个垃圾桶里。”

  “为什么要分开扔呢?”

  “唉,本来不舍的扔毛衣啊。衬衣才五六十块钱,直接就扔了。拿着毛衣犹豫了好一会儿才下决心扔掉了。”

  这一回不光翟队语塞,秦咏梅也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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