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零四章 初代书商_重来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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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哈哈!”

  “真假的?”赵怀宇大吃一惊。

  别说赵怀宇不相信,白客当年听说雪米莉是几个抠脚大汉时也被暴击一万点。

  因为当下的年轻读者很大程度上就是被这香艳的名字迷住的,随后才喜欢上她的书。

  就像后世包装美女作家一个道理。

  只不过后世的读者不那么好骗,没法用抠脚大汉冒充。

  当然,严格来说她的书还不算太差,起码都讲了完整的故事。

  比后世大多数网络文学还是要好一些的。

  “我去,原来还可以这么操作。这个作家的书卖的非常好,出版社都赚爆了。”

  “是啊,现在出版社也要讲究经济效益啊。”

  赵怀宇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眼睛一亮:“既然他们可以这么搞,老子也弄几个人试试……”

  “我看行,关键你要抓对选题。”

  “是啊,这些读者的口味跟老子不一样。”

  其实,哪个年代都一样,像赵怀宇这样的老书虫只占很小的比例。

  眼下的年轻人们更喜欢带点软色情的书。

  比如像雪米莉、西尔枭等通俗作家的书,都多多少少带点软色情。

  这个年代的出版业还是相当宽松的,很多个体书摊儿都可以打一打擦边球。

  曾经有段时间,满大街都在卖人体素描的画册、图书。

  ****的书以艺术的名义,明目张胆地卖。

  销路还相当不错。

  虽然赵怀宇的口味有点刁钻。

  但经营图书这么长时间了,他对读者的喜好也应该掌握的差不多了。

  白客相信他能策划出畅销的图书。

  可光有选题不行,还得找作者去写。

  上一世,白客偶尔还拎几下笔,写点诗,写点啥的。

  也曾结识过几个文学圈的人。

  这一世,他却丝毫没这方面兴趣。

  不过,有一个人像上一世一样,一直跟艺术圈保持着来往。

  那就是霍大嫂。

  趁霍大嫂休息的时候,白客领着赵怀宇来看他。

  霍大嫂和凤琴生了个儿子,眼下已经四五岁了。

  霍大嫂稀罕的不得了,恨不能时时刻刻捧在手心儿里。

  白客和赵怀宇到来时,霍大嫂正在逗儿子玩,而且他这儿子很粘他。

  凤琴好说歹说才勉强带出去。

  “姐夫!这是我同学赵怀宇。”

  “你好!”

  “他现在是个书商,想策划几本书。你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作者。”

  这会儿的文学刊物相当多。

  基本每个省都有一本。

  此外,一些报纸杂志也有专门发表文学作品的专栏。

  但这会儿文学青年更多。

  几乎人人都是文学青年。

  十个人中有五六个都偶尔写点诗歌。

  僧多粥少,发表作品是相当不容易的一件事。

  那些在报刊上发表作品的文学青年一个个都酷拽的不行。

  像霍大嫂这样曾经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诗歌的,要是他正常一点的话,文学女青年都能踩断他家门槛了。

  赵怀宇这么个个体书商,能请的动他们吗?

  “只要能拿出完整作品就行,发没发表过作品的并不重要。”

  白客建议说。

  因为这会儿的所谓作家除了极个别天赋过人的外。

  大多数要么靠关系,要么靠运气。

  文学杂志社的编辑们每天得看一麻袋的来稿。

  要是没点关系没点运气,凭什么让他看你的稿子啊。

  别说头三章了,信封都未必会打开。

  听白客这么一说,霍大信心十足:“这倒好找,我给你们联络几个,先让他们拿作品出来看看。”

  “对,让我们赵老师好好鉴赏一下。”

  “别,别这么说。”赵怀宇不好意思地摸摸脑袋。

  “不过,文笔不太重要,能把一件事说清楚就行。最重要的是不能手残。”

  “是啊,”白客尴尬地笑笑,“别像某些人一样,吭哧瘪肚半天也更新不了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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