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二十六章 秋日总多离别_我在龙族培养路明非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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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薯片妞也赞同,她眺望出去,山脉和天空的交界柔软如少女的曲线,“未来或许也不会太遭,这么好的秋天里,一切都还来得及。”

  “救世主先生,你要好好加油啊。”

  诺诺坐在长廊里,靠着一根柱子,眺望着浩瀚的昆明湖,喝着自己带进来的啤酒,湖对面就是万寿山,山顶是宏伟的佛香阁和排云殿。

  她没有告诉恺撒自己去了那里,并不是因为她不开心,多数时候,她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情绪状态,很多时候很多事都只是因为自己忽然想到了,就去做了。就像自己的手机突然响了,她就拿起手机认真查看短信。

  “妞儿,你还犹豫什么呢?你要是和恺撒举行婚礼我现在还可以去做你的伴娘,这样你也许还能捎带着撮合我和伴郎,听起来就非常合理。”是苏茜从北美发来的短信。

  “哪个伴郎?冯玺还是楚少?”诺诺回复。

  “都不是,冯玺那个长发抠脚大汉根本就不在我的系统里,至于楚子航,我已经放弃了。”

  “我还以为你会再争取争取的。”诺诺一愣,没想到苏茜的回答这么直接。

  “害,毕竟让铁树开花的人不是我,我已经成为恋爱战争的失败者啦。”

  “有点难过欸,妞儿,我一直觉得楚子航跟你必定是一对儿的.....”诺诺脑子里想起来几天前陪着自己逛街的夏弥,那样的少女,就是对上冯玺都能让他生出爱情的果实吧。

  “所以珍惜你和恺撒咯,他真的蛮好的,除了有点二,但是谁小时候不喜欢这种二二的男孩儿呢?只有这种货才会站在你家楼底下大声喊我爱你啊,还会找兄弟们当僚机约你出来吃饭。”

  “而且恺撒还算是那种逼格较高的中二病了,只有他会站在升降机上,穿着一身白色西装抱着血红的玫瑰升到你的窗前,二不兮兮地跟你说,公主你和我走吧,我们以后肯定会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这样的二货不是很可爱么?”

  “可他叫我女巫欸。”

  “那他肯定是把自己当魔王咯,魔王配女巫,他会为你变成任何样子的。男人总会为他心爱的女孩变成任何样子。”

  楚子航站在试衣镜前打量镜中的自己,戴帽的绒衫看起来有点小家子气,白色的运动鞋更显孩子气,像是个高中还没毕业的学生,让人忍不住怀疑夏弥老牛吃嫩草,明明自己比夏弥还大上一岁。

  而且他确信夏弥不会喜欢自己的这身打扮。

  可除了这一身打扮他就只有一套纯黑色的西装了,穿着那一身去夏弥家拜访的话未免太过严肃了,又不是去处理商场生意,又或者是去参加葬礼...不管怎么说他现在没有合适的衣服穿了。

  即使试着把自己的头发疏得更整齐一点,但那股子幼稚还是没有改变。

  笔记本硬盘嗡嗡地高速运转着,距离计算结束还有六个小时,窗外阳光灿烂,也许自己该出去买身新衣服了。

  可是他对自己的衣品没什么信心。

  “师兄?”

  “嗯?”芬格尔翻了个身子抬头看楚子航,眉头一皱意识到大事不妙,“师弟你不会打算穿这身衣服去见家长吧?”

  楚子航叹了口气,“所以师兄能陪我去买套新衣服么?”

  芬格尔从床上弹了起来,用力的拍拍胸膛,“包在师兄我身上了,让你见识见识花丛老手的厉害!”

  季莹莹可爱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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