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26章 那就把所有人都送到被告席上!_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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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推理。”

  听完李晨的解释,蒋检察员也是开口给予还击:“在他的口供中呢,对于他的行为他自己已经承认了,进厨房拿刀就是在愤怒的情况下做出的举动。

  刚才我都说了,我们不否认其他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哪怕是对方实施强上的行为,也会相关的法律去惩戒对方,而不是他自己凭借着一时的愤怒去解决问题。

  制止他人侵犯的手段措施也有很多种,完全没有必要去拿刀来解决冲突,你说对吧?”

  对方的话让李晨有些错愕。

  好家伙,还能这么说的么?

  “那你的意思是,曹文斌的正确做法,不是想尽办法去阻止他人的侵犯行为,而是对他人侵犯的行为不闻不问么?

  在自己的大喜日子,遇到这种紧急的情况,你让对他人侵犯的行为装看不见,转头出去拨打报警么?”

  听到对方这莫名其妙的回答,李晨也是忍不住出言反问对方:“既然是紧急的情况,他又怎么可能会有多余的想法去思考更加合理的手段?”

  自己的老婆正在被别人侵犯,作为老公的当事人,不想尽办法去阻止他人,反而出去报警来寻求执法机关的帮助,这他妈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典型的只看案子不看事,完全不考虑当事人的真实处境。

  这种行为,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看没有问题。

  不管什么人,又是什么原因只要触犯了法律,那就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严格执法没有问题,可只知道按照法律办事只看后果的执法人员,是没有人情味的。

  你做为一个执法人员,总是按照圣人的标准去要求其他的人,那就是不道德。

  “我没有说他必须要报警处理,而是说他没有必要去拿刀来应对这起冲突。”

  见李晨这么说话,王检察员也是收起自己的笑容:“不能因为他的老婆被受到了别人的威胁,就跑到厨房拿刀去把人砍死吧?

  如果不追究他的责任,以后会有更多的人利用自己的借口实施违法犯罪。”

  因为别人想要强干你老婆,你就能把人给杀了?

  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一种挑衅。

  见自己说不通对方,李晨也是懒得再去做那无用之功。

  既然对方认为他的举措是防卫过当,那就想办法证明来证明他不是防卫过当就行了。

  实施的方法也很简单,就是找一批证人,来证明曹文斌的行为是正当防卫,送走一批看热闹的人,证明曹文斌除了拿刀别无选择。

  在一种绝对紧急的情况,又是以多欺少的情况,其他看热闹的人又不愿意帮忙制止他人的犯罪行为,是曹文斌拿刀防卫的主要原因。

  说句不负责任的话。

  要是当时能够有人站出来帮助曹文斌,他也不会说跑到厨房拿刀去解决问题。

  离开地检署,李晨准备返回酒店开始写自己的答辩状。

  当天晚上,王瑶瑶也送出来了几份名单。

  李晨结合在忏悔所得到的描述,也是初步确定了六名被告人。

  这几个人,都是在案发现场既没有伸手帮忙也不愿意做证人的人。

  而李晨就是要把他们当成包庇犯给一块处理了。

  这就是曹文斌案件最为合理的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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