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百六十节 微服(3)_我要做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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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有一地的规矩。

  譬如前世,河间国那帮笨蛋居然认为四月初四生下来的孩子。都应该溺死,理由是反正养不大,在河间的方言里,四与死。很是类似……

  一边说。刘彻一边注意打量了一下跪在他脚下的那个男子。

  他大概二十七八的模样,身材倒还算健壮,身上的衣服,虽然都是粗麻布,有着补丁,但也没到那种破破烂烂的地步。

  因此,经济原因导致杀子这个因素基本可以排除了,

  再看这个婴儿。下面带把是个男孩,重男轻女。不愿意养女儿这一条也可以排除了。

  那就只剩下其他原因了。

  这个男子,此刻却是慌张无比。

  本来,生子不举这样的事情,大家都是悄悄的办的。

  他本来也是打算好了,悄悄的丢到河里溺死,然后挖个坑埋了。

  哪成想,居然被人抓了现行,而且,这抓现行的人,还是一看就是高高在上的那种大人物。

  这可如何是好?

  “无故不举,孛逆人伦,拉去见官罢!”刘彻挥挥手命令道。

  刘彻自己很清楚,倘若没有原因,那个当父母会愿意狠心溺死自己的骨肉?

  只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与其跟他在这里磨时间,还不如拿官府出来恐吓。

  老百姓总是惧怕官府的!

  果然,那男子一听官府两个字,顿时吓尿了,立刻道:“贵人,贵人,我说,我说……”

  听着他的讲述,刘彻的心却沸腾了起来了。

  那是要杀人的预兆!

  说老实话,刘彻活了三辈子,见过因为迷信溺死自己的亲生骨肉的,也见过为了长子什么的将来不至于被弟弟抢了家产而溺死婴儿的,更见过因为负担不起养不起,眼泪弃婴的,甚至重男轻女,溺死女婴,都有些见怪不怪了。

  然而,这个男子溺死自己的儿子的理由,却让刘彻勃然大怒。

  “我见过无耻的人,也见过卑鄙的人,我见过坏人,见过杀人魔王,但我从未想过,这个世界,居然还有这样的人……”刘彻心里叹着气,对眼前的这个因恐惧而发抖的男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他溺婴的理由只有一个——这乡亭的廧夫是二月出生的,也不知道他从哪个江湖术士哪里听说了一套鬼门道。

  居然放出话来,不许越马亭的百姓生养二月所生的孩子。

  若有违抗,那最重最危险的徭役,就会落在违抗者的身上。

  百姓为此苦不堪言,为了活下去,他们不得不听令而行。

  “那个廧夫叫什么?”刘彻冷笑着问道。

  廧夫?

  区区一百石的小吏,若是在长安城里,连个蝼蚁都不算。

  但在这新丰县的农村,却是毫无疑问的巨无霸。

  原因很简单,汉室制度,廧夫掌管一乡的赋税徭役,职责大抵相当于后世的地方税务局局长。

  凡是乡中各亭的赋税徭役,俱是廧夫一人说了算。

  这样重要的职位,当然是县令的心腹才得以出任的。

  以刘彻所知,在关中,除了一些关键的战略要地以及皇室园林附近的地区外,其他地方的廧夫、游缴一类的小吏,都是由县令亲自挑选,任命的。

  换句话说,这新丰令,即便不知情,也有渎职之罪。

  “安融安廧夫……”有围观群众悄声回答着。

  “好……好……好……”刘彻冷笑着,看来,这关中的官僚们是安逸的太久了,以至于都忘记了他们的职责。

  要知道,这可是关中,京畿啊!

  天子脚下,却爆出一个廧夫以一己之私欲,残害百姓,迫百姓不举子。

  这事情要是踢到朝堂上。

  廷尉、御史大夫甚至丞相都要鞠躬下台。

  内史首当其冲,一杯毒酒是免不了!

  至于负责监管新丰的御史以及内史衙门负责此地的官员还有整个新丰县上上下下的官僚,统统都要掉脑袋。

  至于那个廧夫,磔刑都算是便宜他了!

  只是,这样做的话,会不会有点玩的太大了?(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ps:妈蛋啊,我这记性,连密码都能忘记,看来是真的老了,还好老婆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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